中國寧波網(wǎng)記者 殷欣欣
(資料圖片)
寶媽鄭某線上賣韓國“三無”減肥產(chǎn)品,沒想到突然被緝毒警察找上門,原來減肥產(chǎn)品不僅含有毒有害成分,而且部分還含有冰毒原料。6月30日,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
2020年8月,鄭某了解到一款熱銷的韓國減肥藥,抱著賺點奶粉錢的念頭,她做了韓國代購的代理下線,開始在微信朋友圈售賣多種類型的減肥產(chǎn)品。2022年6月,緝毒警察突然找到鄭某,隨后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和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其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鄭某難以置信,她沒有想到自己賣的減肥藥不僅有毒有害,而且還涉嫌販毒。
鄭某銷售的六十多種減肥產(chǎn)品都是散裝的“三無”產(chǎn)品。后經(jīng)鑒定,這些減肥產(chǎn)品均含有違禁的有毒有害物質,其中六種檢出麻黃堿成分。麻黃堿系制造冰毒的原料,被列為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屬于《刑法》所規(guī)定的毒品種類之一。
鄭某到案后反映,她以往也接到過客戶服用減肥藥出現(xiàn)不適的反饋,比如出現(xiàn)了拉肚子、頭暈等。而遇到這種情況,她一般都讓對方減少點用量,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而事實上,含麻黃堿的減肥產(chǎn)品還會讓服用者上癮。也就是說,這些減肥產(chǎn)品侵害了服用者的健康。
在過去兩年多時間里,鄭某一個人出售了10多萬元的減肥產(chǎn)品。鄭某得知這些減肥產(chǎn)品的危害后悔不已,她表示自己壓根不了解這些減肥產(chǎn)品的成分,更不知道它們的危害。
鄭某的代理律師——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錢龍明刑事工作室律師在依法與鄭某核對證據(jù)的過程中注意到,鄭某并不知曉代購的減肥藥含有麻黃堿的成分,只是看到別人在賣就誤以為自己也可以正常銷售,這些減肥產(chǎn)品的最終去向也并不清楚。
綜合證據(jù)后,工作室律師發(fā)現(xiàn)鄭某被指控為販賣毒品罪雖有一定依據(jù),但尚缺乏販賣毒品罪所要求的“犯罪主觀心態(tài)”。3月28日,檢察機關撤銷了對鄭某的販毒指控。但是,鄭某涉嫌出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涉案金額較大,依然要面臨刑法的嚴厲處罰。
據(jù)了解,與鄭某同期被查的出售同樣減肥產(chǎn)品的有三四十個人,他們包括到韓國采購的原代理,還有像鄭某這種負責中間銷售的一二級代理。而我國法律對涉及人體健康的食物安全問題向來嚴厲打擊,所以這些人和鄭某一樣,會面臨法律嚴懲。
6月30日,鄭某被法院以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十六萬元。
錢龍明工作室律師提醒說,“此類線上在銷售的‘三無’減肥產(chǎn)品很多,那些銷售者千萬不要為了一些眼前的小利益不管不顧,因為從法律層面來說,涉及人類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罰都是非常嚴厲的。而那些購買的人同樣也要警醒,不要為了減肥,隨意服用市面上一些來歷不明的減肥產(chǎn)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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